阳新县兴安车辆检测站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09-25 16:12:48
1.招标条件
阳新县兴安车辆检测站工程项目,已由
阳新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第十九次党委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阳新县兴安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阳新县。
2.2建设规模: 房屋拆除、路面回填、钢结构等。
2.3 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阳新县兴安车辆检测站工程;详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预算金额:94.698821万元
2.6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95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3.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5.1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由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信用中国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者不予受理。
5.2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以及地址
获取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 28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新县兴国镇卢家小区74号)
方式:现场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9日9 时00分前,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
阳新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招标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4评标地点:
阳新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新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新县兴安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白杨村
联系人姓名:虞菲华
联系电话:0714-0714-7300810
采购代理机构: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卢家小区74号
项目联系人:刘嫣
联系电话:15897760164
2023年9月25日